【轉知】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清寒助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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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清寒助學金

一、對象:家境清寒優秀之學生,由老師推薦。
二、資格: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平均須達85分以上。若未達85分,須附上導師或學校推薦函。
三、不符合清寒助學金補助資格:
①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。
②其他(休學、降轉、畢業、家庭經濟狀況已獲改善)。
四、實施方式:
①請學生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,交由學校提報基金會。
②基金會派員親自訪視。
③基金會助學金專案審查小組審查。
五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4日中午12:00止,將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,交至教務處。
六、詳細申請流程,請參閱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官網,或聯繫承辦人簡小姐(02-82455250分機202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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