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助學金」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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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助學金」事項

一、申請辦法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國小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(二)申請期限:自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30日。
(三)請本校符合資格之受災家庭的家長,若欲申請,最晚請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前,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後,交至教務處註冊組。

二、本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,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(網址:https://www.tf4dr.org/relief_rules/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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