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-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」開始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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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-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」開始申請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-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」開始申請。
申請資格:同一學期〝未〞領有其他政府機關(構)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。
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:
一、 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:
1. 具有語文、科學競賽、創意競賽、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體育、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,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、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。
2.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,第1名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,第2名8,000元,第3名5,000元,第4至6名或佳作3,000元。
二、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:
1. 具有語文、科學競賽、創意競賽、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體育、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,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、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,獲團體獎前三名者。
2.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:
①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,個人獎學金5,000元。
②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,個人獎學金2,500元。
③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,個人獎學金2,000元。
④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,個人獎學金1,500元。

※欲申請者,請向註冊組領取「申請書」,並於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放學前繳交「填妥的申請書」及「獎狀」至教務處。參加團體賽者務必檢附競賽手冊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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