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,除第10點第2項及第14點第2項自109年5月15日生效外,其餘規定自同年2月13日起生效
跳到主要內容區

興南國小校舍

校園網站

:::

修正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,除第10點第2項及第14點第2項自109年5月15日生效外,其餘規定自同年2月13日起生效

主旨:有關修正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,除第10點第2項及第14點第2項自109年5月15日生效外,其餘規定自同年2月13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09年2月13日臺教人(二)字第1090010154C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修正規定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