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校113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暨申請表
①欲申請的學生,請自行下載「申請表」,以電腦繕打、列印,並檢附該類別之資料,繳至導師處進行初審。
②申請表需有導師簽名,另附「申請表電子檔」給導師,導師再寄至註冊組公務信箱。
③獎座、獎牌請拍照佐證,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,及可證明參賽獲獎事實之文件。
④書面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順序裝冊。
⑤申請人所檢附的相關資料一式兩份,一份為正本,一份為影本。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,並依照申請表內填寫之各獎項順序排列。正本導師驗畢發還,影本留存本校。
⑥學生送件給導師初審:114年4月7日~114年4月11日。
⑦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截止日期:114年4月18日中午12:00前。
②申請表需有導師簽名,另附「申請表電子檔」給導師,導師再寄至註冊組公務信箱。
③獎座、獎牌請拍照佐證,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,及可證明參賽獲獎事實之文件。
④書面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順序裝冊。
⑤申請人所檢附的相關資料一式兩份,一份為正本,一份為影本。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,並依照申請表內填寫之各獎項順序排列。正本導師驗畢發還,影本留存本校。
⑥學生送件給導師初審:114年4月7日~114年4月11日。
⑦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截止日期:114年4月18日中午12:00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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